個資法上路已破月 逾六成蒐集告知不清
為解決個人資料嚴重外流的問題,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在今(101)年10月1日已正式生效。不過,消基會今(15)天指出,僅有37%業者依據新法進行個人資料保護措施,以及完整提供告知事項,顯示多數業者執行《個資法》並不確實,而政府的宣傳工作更是不合格。
消基會10月中蒐集銀行、網路、餐飲業者的申請表、意見調查表等,共計19件樣本。
主要檢視「是否提供完整告知事項」、「個資條款是否以特殊文字顏色標示」、「個資運用是否讓申請人可主動選擇」,以及「其他個別磋商」事項。
檢視結果顯示,在19件樣本中,僅7件提供完整《個資法》的應告知事項,占37%,包含第一銀行開戶申請書、國泰世華開戶申請書、中國信託信用卡申請書、台新銀行信用卡申請書、iShow卡網路申請、GOHAPPY會員申請及udn買東西會員申請等。事實上,有超過六成以上的業者,出現應告知事項說明不清,或是說明不完全的情形。
轉載自《達文西個資暨高科技法律事務所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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